“价值恒等定律”,即生产要素价值恒等于产品价值,从根本上解决了价格形成和变动的逻辑性问题,从而使政治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完整系统的科学。价格理论是分析和论证价格形成和运动规律的理论。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数值。价格亦称作“价值”(注:价格意义的“价值”和哲学意义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品的价值是用货币来度量的,所以说,货币是商品价值的尺度。商品在质量和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价值可以随时变动,既可以升,也可以降。比如:一套房产的价值涨得再高,还是原来的房子;一块地产的价值涨得再高,还是原来的土地;一个公司的股票价格涨得再高,还是原来的公司股份。由于贵金属货币和纸币的本质不同,所以它们与商品的交换关系也不同。 贵金属货币和商品的交换关系与各自的生产成本密切相关,交换比例比较稳定。例如,在唐太宗贞观年间,一两白银大约可换1180公斤大米;到了明朝万历年间,一两白银大约可换188.8公斤大米。经历了1000年的历史,交换比例变化不大。受白银生产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到2014年,50克白银可换27公斤大米。 纸币和商品的交换关系与各自的生产成本无关,交换比例不稳定,纸币不断贬值。例如,中国在1978年,1元人民币可换2公斤大米,到了2011年,1元人民币可换0.2公斤大米。仅33年时间,交换比例就相差了10倍。从货币购买力角度衡量,英镑从1914年到现在的一百年间贬值99%。 “价格”一词有时是指单价,有时是指总价。在经济学中,价格与价值这两个概念的含义没什么区别,人们通常把单价称为价格,总价称为价值,这样区分会更方便些。单价是指法定的或习惯使用的一个物理计量单位或个体单位的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比例。商品单价与货币购买力互为倒数。商品单价=1/货币购买力货币购买力=1/商品单价 例如:商品单价=10元/公斤,则货币购买力=0.1公斤/元。总价是指用于交换的商品是由许多商品组合而成的一个整体与货币的交换比例。总价的计算公式是:Y=x1y1+x2y2+x3y3+…+xnyn如果这个整体是由一种商品组成,则:Y=xy式中,Y表示商品的总价,x表示商品的数量,y表示商品的单价。例如,一个地区一年生产了1亿公斤粮食,每公斤粮食的单价是2元,那么,1亿公斤粮食的总价是:Y=xy =1亿公斤×2元/公斤 =2亿元价格形成是指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价格确定。不同商品有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而且每种商品的价格形成都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整个价格体系中的形成机制是多种多样的,不能用一句话予以全面概括,只能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析和论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商品价格分为生产要素价格、产品价格、其他商品价格这三大类。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是生产要素价格和产品价格及其相互关系。生产要素价格与产品价格互为因果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价值恒等定律:生产要素价值恒等于产品价值。即生产要素价值越高,产品价值也就越高,反之亦然。用公式表达:生产要素价值=产品价值生产要素数量×生产要素价格=产品数量×产品价格根据该等式可以看出,当等式两边的数量既定不变时,产品的价格和生产要素的价格成正比。即生产要素的价格越高,产品的价格也就越高。价值恒等定律也称为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若干社会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原始社会不存在商品经济,也就不存在价值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