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在我国确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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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019/09/27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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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01:46

如同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一样,我党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探索,也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今天,才对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重要的国情,从理论上作出了系统而明确的说明。纵观建国以来我党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历史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两个阶段。简要地回顾这一漫长曲折的过程,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重要论断的理解。(一)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后,党中央和毛泽东等同志就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在这一探索中,最初涉及的中心问题是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建成”这样两个概念。到1956年,我国历史发展进程究竟处于什么阶段?毛泽东在这年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说:“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尚未完成”。这一判断虽然是针对社会主义改造进程而言的,但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即将诞生之际就已注意区分它的不同发展状况,并作出了基本符合事实的分析。1956年9月,我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八大以后,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成为推动我党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强大动力。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这里,毛泽东明确使用“建立”和“建成”这两个概念,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阶段作出了一个基本估计,并把现阶段同将来的“建成”时期加以区别。在他看来,“建立”时期不同于“建成”时期的主要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很不完善”。以后,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毛泽东发展了上述思想。他说:从现在起,“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这里,毛泽东是从物质基础方面区分“建立”和“建成”两个时期的。他的思想很明确,现阶段我国社会之所以不能说建成了社会主义,除了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外,更重要的是物质基础的“不充分”,而且前者归根结底是由后者决定的。因此,要从现阶段进入到社会主义建成阶段,必须经过一个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的长过程。这种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当然,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当时不仅对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而且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本身的分析也还很简单,只是从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前后两个端点来把握它的发展过程。这种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在“大跃进”期间不仅没有得到克服,反而由于经济建设中“左”的指导思想的出现而人为地趋于严重。这一时期,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失误主要表现在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上。1958年底,党中央和毛泽东注意到“大跃进”中急躁冒进的问题,并开始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在批评“共产风”时,毛泽东多次强调我国现阶段还是社会主义,并针对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思想提出了建成社会主义必须要有一个高标准的观点。这样一些观点虽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现阶段的认识,但对于当时人们过分发热的头脑,无疑是一服清醒剂。“大跃进”后期,经济建设初步实践提供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使我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反映在发展阶段问题上,就是对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要经历不同阶段这一点有了初步认识。早在1959年2月,毛泽东就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所谓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国家工业化等等,这还只是第一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三个提高的阶段。有了这个第一阶段,以后还要第二、第三个提高的阶段,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同前一时期的论述相比,这里的分析显然深入了一步。毛泽东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从建立到建成要经过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尽管毛泽东在分析我国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时只使用过“不发达”和“比较发达”这对概念,而且对我国社会的“不发达”阶段没有进一步展开分析,但他的这一论述仍然值得特别重视,因为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已开始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进行再认识,考虑到由于我国具体国情,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不仅要经历许多发展阶段才能建成社会主义,而且可能会存在一个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完全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这样一些术语虽然不是首次提出的,但在毛泽东使用它们时,却使之具有了反映我国国情和实践经验的新的思想内容,从而标志着我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正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逐渐深化。但是,这一时期我们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也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它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这一逐步深入的探索进程。这种失误主要表现为对“过渡时期”的错误理解。按照我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因此,我国的过渡时期到八大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已经结束。但是,八大以后,毛泽东在谈到我国当时所处历史时期时,仍认为我国处于过渡时期。这样一种思想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有其端倪。毛泽东在文中先后使用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和“目前社会大变动的过渡时期”这两种说法。后来,这种观点越来越明确。他在1957年4月30日的一次讲话中,一面讲,现在总的说来,是新的时代和新的任务,一面又明确地说,现在还在过渡时期。1958年4月,他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时,又阐述了他对我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看法。他说,我们这些国家现在还处于过渡时期,还没有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这种观点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同毛泽东在反右斗争后形成的两个观点有直接关系。由于在反右斗争中把国内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毛泽东一方面认为,当时社会主义革命只进行了一半,在解决了所有制问题后,还必须进行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另一方面认为,八大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是错误的,国内主要矛盾还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因此,他认定过渡时期并没有结束。这种观点虽然认为我国当时仍处于过渡时期,但它并没有改变“过渡时期”这个概念,只是推迟了过渡时期的下限。可是到了1958年5月,在八六二次会议上,过渡时期的概念本身也发生了变化,成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的整个时期。这就混淆了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又说:过渡时期包括一些什么阶段,现在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一种说法是,过渡时期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也包括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另一种说法是,过渡时期只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究竟怎样说法才对,要好好研究。毛泽东接着在引用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有一个“革命转变时期”的话后,指出,我们现在就是处在这样的革命转变时期。显然,这里已经出现了把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视为过渡时期的思想萌芽。这就是所谓“大过渡”思想。这种思想在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和1963年6月经毛泽东阅改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毛泽东在“过渡时期”问题上的错误认识,关键在于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一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当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而混淆了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妨碍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发展阶段的认识。这一理论的失误已被“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灾难所证实。综上所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探索,既有可贵的理论贡献,也有明显的理论失误。无论贡献还是失误,都为我们今天创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料。(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转折点。这次会议在全面科学地总结建国三十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彻底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作出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从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在我国全面展开。在这一伟大实践的推动下,我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也大大深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如何搞好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成为我党面临的迫切问题。历史经验表明:“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搞法不行,照抄照搬别国现成的模式也不行。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篇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成一个社会主义强国,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他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建设,既不能从马克思那里找到现成的结论,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规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邓小平代表我们党提出的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总的指导方针。所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有明确的阐述,这就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开辟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而所谓中国的实际,就是指当前中国的实际。这种实际,不仅是指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所具有的特征,而且是指中国社会发展现阶段与其他阶段所不同的特征。这种实际不仅规定着我们今天所能制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而且制约着我们实现这些目标所能选择的道路和方法。正确地认识这种实际,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前提。正是基于对中国实际的这种分析,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作为中国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特征的总体理论概括。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这样一个科学论断,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的。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曾指出:“同已经有了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别长,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旧社会的许多痕迹。”这里讲的虽不十分明确,但显然已经有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社会较低级阶段的思想萌芽。我党文献中第一次明确使用“初级阶段”概念,是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表述是:“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论断非常重要。它表明,当时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已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由于这并非《历史决议》的主要论题,而且本身还有待深化,所以,这份文献只是在叙述中说到,并没有就此专门展开论述。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的政治报告中再一次重申了这一论断。报告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这个表述比以前是更明确、更完整了。报告在谈到社会主义的特征时指出:“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也是它的特征。”显然,这种分析从另一种角度说明了我国社会现阶段的性质。在我国根本改变经济落后状况、在生产力方面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固有的优越性之前,不能认为我国已完全建成了社会主义。比较深入和具体地阐发这一论断的是1986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个决议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这一论述中,党中央根据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揭示了我国社会现阶段的经济特征,阐明了我党在这一时期必须采取的经济政策,开始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去指导当前的建设实践。这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已成为指导我们在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今年以来,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党的十三大将对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科学论断,进一步作出全面而深刻的论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不是一个孤立的判断,它包含有丰富的内容。根据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论述,我们的理解,可将这一理论的基本点作如下概括: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建立,我国社会已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是,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其发展要经过一系列由低级逐渐到高级的发展阶段。由于中国革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取得胜利的,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一个生产力水平很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基础,这决定了我们所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一下子达到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水平。我国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都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要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中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是一项艰巨的长时期的任务。关于这一点,邓小平谈得最透彻。今年4月26日在接见捷克总理什特劳加尔时,他说:“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今年5月13日,赵紫阳《在宣传、理论、新闻、党校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高度评价了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指出:“小平同志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远远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尽管人们已经初步见到了社会主义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并没有也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因而,我们制定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事实出发,否则,就会犯“左”的和右的错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重要论断的形成是一个标志,它表明我党经过长期探索已经基本上认识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发展规律。前面已经提到,从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总的指导方针,到作出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特殊规律的一条基本思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重要论断,从理论上高度概括了我国社会现阶段的特殊本质,解决了我们为什么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的问题。建国后,我们党也曾提出过不能照搬别国经验、必须找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建设道路的宝贵思想,但在三十多年的理论和实践中却出现了种种失误,其中原因虽有许多,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我国所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现在,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理论上作了系统的说明,这就为我们正确解决和深刻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什么?我们在一个长时期内缺乏清醒的认识。“以阶级斗争为纲”,批“唯生产力论”,搞“穷过渡”,都与此有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重新肯定了“八大”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作出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在理论上明确阐述这个问题的是邓小平。1984年6月30日,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篇谈话中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以后,邓小平还反复强调了这一基本观点。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一观点,显然对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具有普遍意义,但对我国社会现阶段的实践具有更为重大的指导意义。显然,如果我们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那末,发展社会生产力虽然仍然是一项根本任务,但对这一点的认识肯定不会象我们现在这样紧迫。邓小平的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特征,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尚不完全“够格”的主要原因,而且规定了我党在这一阶段的根本任务,从而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重要论断,又可以指导我们正确地解决怎样发展生产力的问题。我国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基本判断,规定了发展生产力的基本道路和总的方向是由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所决定的,“全盘西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所以我们必须采取适合中国现阶段实际的特殊搞法,既不能照搬别国的现成模式,又不能采取在未来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应当采取的作法。这一时期,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一般发展规律的再认识中取得的另一重大理论突破,是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得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科学论断。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彻底破除了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传统观念,不仅把人们对社会主义普遍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而且促使人们对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作出更符合实际的认识。在现阶段,我国的商品经济还不发达。因此,要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实现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和现代化,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认清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在我国发展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有助于我们探索在现阶段如何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在社会主义理论上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都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正是在解决这一伟大实践提出的各种问题的过程中形成,在指导这一伟大实践的过程中发展。这方面的内容相当丰富,不可能一一列举,只能择其要而述之。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左”倾顽症的存在,以及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所形成的一套先入为主的僵化概念,人们往往对党中央的一系列改革决策产生疑问,怀疑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样一些问题,既阻碍着改革的继续深入,又成为一种动力,促使我们探讨改革的理论基础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作为改革的理论基础之一,在分析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这一理论,我们今天的经济体制,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是唯一的标准。许多具体制度,也许适合于未来社会或其他国家,但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所以必须改革。这种改革,是在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其性质是社会主义的;这种改革并不是使我们远离社会主义理想,而是找到了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的现实途径。又如,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研究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总是同制定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同步进行的,二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对我国所处社会发展阶段估计过高,所以一抓经济建设,就提过高的目标,在战略部署的安排上也急于求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认真总结了这方面的历史经验,在制定奋斗目标、进行战略部署方面,始终力求从我国实际出发,持审慎态度。1979年底,邓小平在同日本首相大平正芳的谈话中指出,即使到本世纪末,我们的四个现代化达到了某种目标,中国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显然,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内涵的这种理解,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的。到十二大,我国经济建设的奋斗目标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即到本世纪末,力争使全国的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1983年6月,赵紫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众多,物质技术基础仍然比较薄弱,这就决定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中国的国情办事,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正确建设方针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只能分阶段有步骤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既不应当超越客观条件,勉强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又要在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做好那些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事情。”这里虽然没有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但在对经济建设方针的阐述中无疑包含着这一思想。实际上,只有以对我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为基础,我们才能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而制定正确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又会反过来加深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重要论断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今年3月,赵紫阳在一次重要会议上,回顾了它形成的历史过程,阐明了它的现实指导意义,论述了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历史依据,指出了我党在这一阶段必须实行特殊政策,并号召理论界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在谈到它的现实意义时,他指出:“我认为这个论断非常重要,对中国的改革和建设有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第一,它指出了我国是搞社会主义,而不是搞资本主义,不能倒退,走回头路;第二,它指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能超越这个最重要的国情,要求过高,急于求成。如何从理论上把这个问题阐述清楚,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我们制定正确的改革方案、部署和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既可以避免右,也可以避免‘左’。”这段话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这一理论的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还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马克思、思格斯都没有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列宁也缺少经验,因此不可能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给后人留下明确的指示。马克思当时曾设想,社会主义革命将首先在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因此,他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分析都是以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蓝本的。但是,历史走了一条迂回曲折的路。社会主义革命首先是在落后的东方取得了胜利。今天,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在建立前都没有经历过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这一点尤以中国为甚。由于存在这种情况,在落后国家中是否能在革命胜利后立即建立完备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建立这种社会主义社会之前要经过哪些特殊的发展阶段,这些阶段有什么特殊本质和规律,这一系列问题都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其他国家未必都要经过象中国这样一个阶段,但是,在探索各自国家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时,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断的某些思路也可能会给人以启示。

鞍山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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