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毛泽东的权利监督思想

不将就_346 |浏览819次
收藏|2020/01/0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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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21:45

坚持和强化党内监督  毛泽东认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任何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的监督。1937年10月,他在《目前抗战形势与党的任务报告提纲》中指出:“共产党员在各级政府中应该成为坚决勇敢、刻苦耐劳、急公好义、礼义廉耻的模范,并受中央与地方党的严厉监督。”1953年8月,他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指出:“无论任何人,犯了错误都要检讨,都要受党的监督,受各级党委的领导,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主要条件。”  毛泽东既强调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也重视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1938年10月,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强调:“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他还设想过实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形成定期召开代表会议的习惯,以保证和加强党内监督。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设党的常任代表”,保证一年开一次代表大会。为了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一切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生动活泼的联系。”  毛泽东认为党内同志之间要互相监督,保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他多次指出,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武器,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1955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使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的好办法”,这“可以促进党和国家的事业迅速进步。是迅速进步,不是慢慢地进步”。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也是毛泽东长期思考的问题。1949年11月,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从中央到地方县以上、军队团以上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成立,为从制度上监督提供了载体。此后,为了更加有效地向党内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中央和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加强纪律检查工作。  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就认识到让人民群众监督苏维埃的重要性。1934年1月,他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并强调“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  到了延安时期,毛泽东对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1941年11月,他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1945年7月,毛泽东与黄炎培讨论“周期律”时明确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进一步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党和政府。他认为,党执政之后,革命者会发生变化,“没有群众监督和揭露,他们可能进行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脱离群众。”为此,毛泽东要求必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他反复强调,共产党的权力,是广大劳动群众给的;共产党员任何时候也不要离开群众,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  对于那种不接受群众监督、不让群众反映意见的恶劣作风,毛泽东给予严厉的批评。1962年1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有些同志怕群众批评,“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群众的道理呢?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毛泽东认为,人民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因此,对人民来信必须重视,“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  毛泽东不仅要求接受群众监督,而且充分考虑到保护群众监督的安全性。一方面要说服群众,在批评党员干部中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方式,避免粗暴行动。另一方面要对党员干部提出保证,不对群众采取报复。应当宣布,群众不但有权对他们放手批评,而且有权在必要时将他们撤职,或建议撤职,或建议开除党籍,直至将其中最坏的分子送交人民法庭审处。  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十分注意发挥民主人士的监督作用。1941年11月,他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有毛病,也不怕说出自己的毛病,“我们要加强党内教育来清除这些毛病,我们还要经过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来清除这些毛病。这样的内外夹攻,才能把我们的毛病治好,才能把国事真正办好起来”。1942年3月,他专门阐释了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员的关系,强调“党外人员对于违犯政府法令或党的政策的党员及干部,除得向法庭或行政机关依法控诉外,并有权向各级党委控告,直到党的中央”。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没有照抄照搬苏联的“一党制”,而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多党合作制,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56年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7年2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方针,指出:各党派互相监督“就是各党派互相提意见,作批评”“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  毛泽东还十分重视新闻舆论的外部监督作用。1950年4月,在他的建议下,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强调指出:“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如果不能公开地及时地在全党和广大人民中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就要被严重的官僚主义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1953年1月,毛泽东为党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  就舆论监督的具体开展,毛泽东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1954年4月,他指出报纸上的批评,要实行“开、好、管”的三字方针。这三字方针,不仅说明了舆论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且基于这一点指出了有效地开展舆论监督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审计监督今年12月26日,是毛泽东同志诞辰122周年。毛泽东作为党和国家的伟大领袖,在中国革命时期和建国后,在审计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审计监督思想和实践经验,对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改革开放后建立独立审计制度提供了经验和教训,更为当前和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开放时期,查处贪污和浪费都被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加以关注。一、审计监督的政治性毛泽东基于对革命和建设重大事项的探索和决策,产生了具有时代、实践特色的审计监督思想。一是农民运动的政治性。毛泽东在对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的考察中,将农民运动中的清算和罚款活动归入政治范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列示的农民协会十四件大事,清算和罚款被列入第二件大事。清算,土豪劣绅经手地方公款,多半从中侵蚀,账目不清;罚款,清算结果,发现舞弊,农民议决。这里的清算和罚款,实际上就是审计查证核实和处理,通过清算委员会的审计,打击土豪劣绅,维护贫苦农民利益,达到政治上的目的。二是农村运动的高度性。在农村集体化运动中,出现一些贪污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毛泽东对此十分重视,强调了算账及其诸多好处。在陶鲁笳关于山西省各县五级干部会议情况的报告上曾批注:“算账才能实行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毛泽东批语中的“算账”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记账、算账,还包括了财务检查与监督,即审计的内容。毛泽东主张账一定要算,并将算账提高到了实现民主集中制、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高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审计署考察时强调,审计是财政可持续的“卫士”,语出一辙。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确保公共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推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为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群众运动的时代性。在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时期,由于在国家层面没有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运动式审计成了审计的一种主要形式。毛泽东领导了“三反”、“四清”等具有时代特色的群众动运的审计方式,虽然不是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但涉及范围广,处理严厉,对于遏制贪污和浪费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十八大以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党深入开展,从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开始,各种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不断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也应势印发,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了“根本法”,基本覆盖了公务接待行为所涉及全部要素和流程,操作性极强。二、审计实践的独立性基于革命和战争的客观需要,在毛泽东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审计得到了较大发展。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审计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1933年9月15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第49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财政人民委员会部拟定的新财政计划,同时决定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隶属于中央人民委员会,审计职能从财政管理机关中独立出来。一是独立的反对贪污浪费。1934年初召开了第二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指出:“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约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努力。”毛泽东签发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把预、决算的审查与批准权划归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中央审计委员会,由此,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二是独立的查处贪污浪费。中央审计委员会直属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的同时,为了保障苏维埃财政政策的充分执行,查处贪污浪费的行为,使财政收支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红色政权第一部审计法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苏区审计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职权、程序和方法。三是独立的防止贪污浪费。革命时期,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分别建立了适合本地实际,较为独立的审计制度,审计工作在开源节流、稳定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财政经济、支持革命战争,防止贪污浪费,保持廉洁奉公的革命本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审计探索的实践性建国后,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在基本上没有独立、专职审计机构的情况下,采取运动形式的审计方式以及财政等管理部门结合业务开展的财政财务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查处了贪污和浪费。一是用制度监督活动。建国初期,为了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确保国民经济全面恢复,统一财政收支管理,中央政府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制度、审计会计制度,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虽然没有设立独立、专职的审计机构,但审计工作或活动依然存在。二是以“三反”开展运动。在全国性的增产节约运动中,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将增产节约问题与反贪污斗争联系起来,提出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概念。毛泽东在东北局的报告上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都要“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问题。三是以“公审”推进“三反”。1951年12月1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草案时,特别强调:“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审计工作走到今天,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受人重视,审计需求日益旺盛,呈现出独立化发展的趋势,审计机关是具有法律地位的、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机关,它代表国家和人民,对国家的财政经济活动,依法行使独立的审计监督权,它的公正、超然、独立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经济监督机关所不能代替的。

鞍山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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