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主张拖欠工资吗?理由不充分,理由是:用人单位并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而是按照绩效考核规定,延缓了绩效工资的发放。原因是政府审计滞后,也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非用人单位具有故意拖欠工资的主观故意。下列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