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员欧斌枉法裁决,裁决书捏造事实,混淆是非怎么办?

匿名网友 |浏览718次
收藏|2020/01/13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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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果法院撤销了仲裁结果,则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进行重新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风者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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