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用于外出、求职、出境。申请人或着其委托代理人提交公安机关要求的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派出所才会受理,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法律依据:根据公安部的规定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开具时,一般由本人亲自前往,但要求不严格,因此,你可以委托你父母,持你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去办理。 一般还需要村委或居委及学校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