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小厂上班由于意外碰伤工友,导致住院以及多次手术。并未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也没有给我们上保险

匿名网友 |浏览902次
收藏|2020/02/2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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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17:27

如果你和工友是在一起共同作相互配合的工作,由于双方配合不当,或你注意力分散造成对方受伤,主仍属于工伤,你没有故意让对方受伤的责任,但可以自己工作失误而承担人道主义补偿的义务。只要属于工伤,那就属于企业的责任。企业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其它费用从企业和员工所交的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中支付。如果企业未与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合同》,没有办理员工的五险一金,这错在企业。员工也有错,但很轻微。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工友的出院后的治疗费和误工费及营养费等,都应该由企业负担。你被企业扣的那部分工资如不多,就作为自己对员工受伤的自愿捐赠或人道主义的经济补偿吧。如果你觉得不公平,或对企业的作法不满意,那就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广元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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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时,意外造成工友受伤。两人都是为工作,可申请认定工友为工伤。不建议作为侵权责任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才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回答于 2020/02/29 18:08
  • 朋友,老板没有为员工上保险,也没有和员工鉴定《用工合同》,其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这一点请你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意外碰伤,你个人虽说也有一定的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在法律上并非故意伤害。因此,该受伤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用法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20/02/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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