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1+1不=3而是=2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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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020/03/04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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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 05:51

目前——无解。陈景润也只是证明了“1+2”,而不是“1+2=3”。“1+2=3”,这个公式也不需要证明,因为这是始终成立的恒等式,这是数学公理。同理“1+1=2”也只是个数学公理。但“1+2”“1+1”的含义就需要说到数学上一个至今悬而未解的难题——哥德巴赫猜想。在18世纪,数学家哥德巴赫提出了一个有关整数分拆的问题,他写信向大名鼎鼎的欧拉寻求证明。欧拉把哥德巴赫当年提出的猜想改写成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形式:对于任意一个比2大的偶数,它能够拆分成两个质数之和(可以有多种拆分方式),这就是所谓的“1+1”。通过数论中的加权筛法,陈景润证明,任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能够拆分为1个质数和1个自然数之和,而这个自然数是一个殆质数,它等于两个质数的乘积,结果可以表示为:大偶数=质数+质数×质数,这就是所谓的“1+2”,也被称为陈氏定理。那么,接下来完全证明哥德巴赫猜想是否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呢?绝大部分数学家认为,陈景润所用的筛法已经达到了极限,以此为基础,几乎不可能证明出哥德巴赫猜想。为了证明“1+1”,或许需要大幅改进目前的方法,或者需要全新的数学方法。当然,1+1也不是不可以等于3的,这在自然界很常见,一公一母若生一个后代,则1+1=3了。这纯粹是脑筋急转弯或者是生命科学的问题了。

幽灵无影客

其他回答(7)
  • 这个应该用哥德巴赫猜想(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到目前已经计算到33*108都是正确的。所以应该等于二。
    回答于 2020/03/04 08:07
  • 因为π约等于3.141592653589,根据勾股定理,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S三角形=1/2AB边乘B边又因为r=2面积/周长,所以2=1+1
    回答于 2020/03/04 07:41
  • 数字计算1+1就=2,1+1=3就错了错了。
    回答于 2020/03/04 07:24
  • 因为这是整个数学的基础。有了1+1=2,才能有1+2=3,1+3=4,......才有了加法运算,有了加法的逆运算减法,相同加数的简便运算乘法,乘法的逆运算除法。有了四则运算,才有了小数,分数,以至于整个算术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引入字母。有了代数后,才能有三角,解析几何以至于数学分析。......当然1加1也可以不等于二。不过那就不属于我们现在这个数学的范畴了。
    回答于 2020/03/04 07:12
  • 1+1=2是最为简单的数学事实。如果加以描述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单元素集合的并集的元素的数目是2,因此1+1=2.不需要证明。
    回答于 2020/03/04 07:05
  • 1,2,3的含义已经确定,1+1=2。如果1+1=2,同时1+1=3,那么根据传递性:若a=b,a=c,则b=c。就会导出2=3的错误结果。如果1+1=3,而不是1+1=2,那么3就紧挨着1,2只能排更后,这样就会导出3<2,与含义冲突。&总之,1+1=2正确,1+1=3错误。
    回答于 2020/03/04 06:34
  • “1”、“2”这都是我们定义出来的,是公理。在现代数学里面,存在不同的公理体系,从每一个完整的公理体系出发,理论上都能推导出整个数学。还有像是1+1=2这样的东西,从现实中抽象出来,是最基础的,可能也是最早的结论,大部分数学分支的起源也都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1+1=3,什么都不会改变,因为我们定义了“1”后面的数字为“3”,这只是一个代号,具体的你可以百度一下数字的定义。当然,我对数学也不甚了解,有错误的地方,还请口下留情。这只是一个定义。大家约定成俗的定义。
    回答于 2020/03/04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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