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公基备考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区分?

匿名网友 |浏览256次
收藏|2020/06/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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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15:29

您好,1.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它包括警告(声誉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为能力罚),行政拘留(人身罚)四类处罚。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它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四类措施。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罚,暂时性和永久性均有,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只具有暂时性。行政处罚具有惩罚性,而行政强制不具有惩罚性。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加以的制裁,之所以受到制裁,首先是由于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其次,行政机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了处罚相对人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具有强烈的惩罚性。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在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危险扩大、证据毁灭,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或者方便实施后续的管理活动,对当事人采取的临时性的强制行为,不具有惩罚性。行政强制执行是第二次的行政行为,通常是由于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所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行为,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也并非为了惩罚。

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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