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员工辞职要向公司缴纳培训费吗

匿名网友 |浏览1233次
收藏|2020/07/04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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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03:16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匿名网友

其他回答(1)
  • 合同有约定就要承担
    回答于 2020/07/04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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