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对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设立和运行许可与关闭有什么不一样

szqdjk |浏览588次
收藏|2020/07/2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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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23:22

“撤销对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设立和运行许可”是在法律层面拒绝了在成都的美国总领事馆“设立和运行”的合法性,属于强制性法律措施;而“关闭”不属于“法律层面”的措施,即可能是美国自己不想开了,而关闭了,也可能是响应中国的某个方面的“要求”而“不开了”,不是法律层面的强制性措施。

szqdjk

其他回答(2)
  • 根据外交关系 根据国际 法 维也纳外交公约 对等原则
    回答于 2020/07/28 00:05
  • 撤销设立和运行许可和与吊销许可证是一样的,就是没有彻底关闭,以后有机会还可以恢复许可。关闭就是永远关门了,没有留下以后恢复的余地。
    回答于 2020/07/2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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