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遗属补助申领问题

360U744298707 |浏览1352次
收藏|2021/07/19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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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21:38

一、妻子李某不可以享受申领遗属补助。关于遗属补助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按照我们这里的政策是:1、死者的父(夫)满60周岁、母(妻)满55周岁(没有养老金的),子女18周岁以下,可18周岁以上还在学校读书的。2、职工死亡时,应达到享受年龄时可以享受,不达到享受年龄的不能享受。3、办理遗属补助只能在职工死亡时办理一次,在职工死亡时不符合条件的,以后不能补办。4、子女享受到18周岁,或读书毕业后停止发放。李某1965年出生,1995年30周岁,不符合申请遗属补助条件,不能领遗属补助,以后就不能申请。二、李某不能享受申领遗属补助,已申请领取的遗属补助是给蓝某两个子女的,不用退还其单位。

zsz3218388

其他回答(1)
  • 李某在其丈夫病故时并没有满足申领遗属补助的条件 所以 不能领取遗属补助 按相关规定 即便李某回来满足了条件 也仍然不能申领 单位既不掌握相关规定 又没有认真核实 结果误发了遗属补助 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 一般来说 可以停止发放遗属补助 但不追回已经发放的遗属补助
    回答于 2021/07/1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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