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都有甲方抚养,乙方承担多少生活费5

guxin1200 |浏览721次
收藏|2021/07/3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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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21: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一般而言的给付期限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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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9)
  • 要看所在的城市生活费用的高低而定。一般都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回答于 2021/07/31 00:23
  • 要看具體情況的呀。只要是雙方飛經濟狀況。阿彌陀佛
    回答于 2021/07/31 00:08
  • 1.双方协商;2.至少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费
    回答于 2021/07/30 23:59
  • 从法律层面看不存在在数额方面硬性的强制性规定,但,通常结合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情况,同时兼顾甲乙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由法院或街道进行协调,双方协商,并通过法院或街道确认出双方相应的“承担”份额,然后执行。
    回答于 2021/07/30 23:32
  • 两个孩子都有甲方抚养,乙方应该承担一个,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答于 2021/07/30 23:00
  • 乙方应当根据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因素确定
    回答于 2021/07/30 22:45
  • 法定20%-30,最高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可以协商,想多给多少都可以。少给也可以。无法协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生活条件苦难的也可以少承担,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法院判决也要看甲乙双方的具体情况的。
    回答于 2021/07/30 22:32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答于 2021/07/30 22:05
  • 这事可以双方协商分担费用呀。如果协商无果,再由甲方来提起民事诉讼吧。再然后呢,就等着法庭的判决吧。再再然后,严格按法庭的判决来严格承担义务。
    回答于 2021/07/3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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