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三年后继续做,没有公益补贴了,但用人单位只给之前的用人单位岗位的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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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021/08/18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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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21:33

1、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3、也就是说三年期满以后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了。4、但是,很多员工三年期满以后,由于已经是熟练工,就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

ZZZ7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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