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疫苗的“混打”,国家卫健委专家对此做过答复:相同类型,相同技术路线,不同厂家的疫苗可以混打,例如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的灭活疫苗可以混打;不同类型、不同技术路线的新冠疫苗不能“混打”。 CHO疫苗是重组新冠疫苗,不能与其他类型或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混打”,这与第一针接种的时间无关。 关于重组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时间,国家卫健委的意见是: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对此,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长孙立梅表示“如果你打了第一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但第二针没有按照程序按时接种,那么你尽快接种第二针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接种相同类型的灭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