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中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定义20

S缥缈星辰S |浏览712次
收藏|2021/08/29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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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9 05:11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内容是: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ZZZ7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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