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检察院的文书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

刘梦雨_343 |浏览473次
收藏|2021/08/29 09:01

满意回答

2021/08/29 09:33

意思是以检察院为主题,提请法院重新判决

风者aaa

其他回答(1)
  • 这是市检察院提起的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要由省人民法院审理。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第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第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
    回答于 2021/08/29 09:57
0人关注该问题
+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