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克扣工人30%的奖金用作加班费违法吗?20

人生崇义 |浏览739次
收藏|2021/11/1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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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21:33

用工单位如果要求职工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人30%的奖金用作加班费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zsz3218388

其他回答(1)
  • 奖金不是必须发的 发奖金是企业自主行为 而加班工资是有法律规定的 不按规定发加班工资 是可能被举报 甚至起诉的 所以 用准备发奖金的钱发加班工资 其实谈不上违不违法 而且 即便是车间领导有这种想法 也不会向员工公布的 岂不是自找麻烦吗
    回答于 2021/11/14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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