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国家法律对是否可以离婚是由明确的法律原则的。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离婚诉讼。受理该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对于是否判决准予离婚或是不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对夫妻感情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人民法院将判决不准予离婚。这一原则对于维护尚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家庭在留有余地,因为夫妻离婚导致最受痛苦的是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暂缓不判决准予离婚,就是经过庭审调查发现他们会有重新和好的余地,而不是单纯地维护离婚率低。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