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卖清风纸被清风纸厂起诉卖家纸,在销售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纸厂直接起诉侵权,纸厂是否存在过错?

360U1394167812 |浏览1082次
收藏|2022/01/1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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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21:17

按照题主所说的“情况”看,该生产企业的“维权”行为不存在“错误”的,错在经销商。无论经销商的经营规模大小,合法经营是必须的。题主谈到的“小卖部”也是最基层的“经销商”,应当知道不经营“不合法或违规”的商品是经营者最基本的概念,若无法确认某个商品其“合法性”,不应当因为“进货便宜”就经营的,选择合法的进货渠道是经营者的义务,题主所说的“情况”恰恰是“错在这里”了。该企业向题主“维权”,题主的损失则应当找“违法推销商品的进货商”那里去“讨回损失”,去维权才是合法的“维权过程”。必要时,题主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待证据确凿后,到法院去告他,维护和追回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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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中有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厂家也想抓造假的源头,小卖部不提供协助,就无法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需要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22/01/1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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