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深圳离婚手续在哪些法院(不同区都有哪些法院)可以办理,流程如何办理?

xiaoye1597062 |浏览231次
收藏|2022/02/0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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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6 21:17

必须双方有一人是: 一、深圳离婚条件  需要双方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深圳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照片。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第2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4、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5、台湾居民除应当出具第2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6、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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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1)
  • 按照现行的《民法通则》规定,题主应当到原结婚登记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可到当地的法院去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无论怎样,都须到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地区的“街道、民政部门、法院”才可以进行相应的离婚事项的处理的,夫妻双方若都不是“深圳户口”,在深圳是不能够解决“离婚”事项的。
    回答于 2022/02/06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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