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问题

360U3352334472 |浏览800次
收藏|2022/02/1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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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20:58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你是因为拖欠工资而离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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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3)
  • 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都可以,要。
    回答于 2022/02/10 22:09
  • 1、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2、可以和单位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劳动报酬为由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3、可以直接提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22/02/10 21:40
  • 是需要公司赔偿您的损失费用,建议不给的话走法律途径解决
    回答于 2022/02/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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