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题主是如何看待和理解“和平”而定了。仅从“战争”要死伤人的,只要没有“战争”干什么都行这样的角度看问题,呵呵,汪精卫应当是中国最佳的“和平主义者”,“研制外骨骼装甲”和组建军队那是“伤天害理”、“浪费资源”的事情,更是对“和平”的极大挑战,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巨大犯罪,属于“十恶不赦”的事情,汪精卫先生敢于“为了和平”,不惜败坏自己的名声,甘心当日本鬼子的走狗,搞曲线救国,真的是“一代和平功臣,完全可以与宋朝的秦桧相媲美的”,呸!脏了我的手!我国军人是为了保卫祖国,为了消灭敌人,为了实现穷苦人的解放而成立,奋斗,最终战胜敌人,不但建立了共和国,而且保卫了共和国,维护了世界和平!建功卓著。“能战才能止战”,他们是真正的“和平卫士”,只要有他们的存在,才能够从任何企图“犯我中华者”的内心深处产生巨大的“忌惮”,如同“头上悬着达摩里斯剑”,瞬间就让他们清醒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对这样的军人配备“外骨骼装甲”,受到我军战士更加的强大和无敌,“止战能力”空前高涨,“和平之盾”也就真的立起来了!从这个角度看问题,“研制外骨骼装甲”就是为“保卫和平”做贡献!是对“破坏和平的人”的巨大的“震慑”,好的很!事物总是有两方面的,“研制外骨骼装甲”对保卫和平的志士而言,如虎添翼;对“破坏和平”者而言,则助长了它们的“嚣张气焰”。“研制外骨骼装甲”本身不存在“保卫或破坏”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