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下行,导致购房人不能按期交纳购房款,人民法院应该怎样处理?

顽石3388 |浏览296次
收藏|2022/03/1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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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21:24

买房人未按时付款卖房人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买房人尽快付款,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付款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卖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房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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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期给付价款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受让人给付的金额达应付价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受让人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转让人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二)受让人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转让人可要求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九十日仍不给付应付价款的,转让人有权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人与转让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立即支付可能仓促一些,可以缓期支付,但不应过长。即使解除购房合同,最好再签个协议,明确房开商付款的时间和违约的惩罚措施,这样比较公平。如果对方扯皮,你最好请个律师帮你,免得你支付的违约金过高。
    回答于 2022/03/17 22:17
  • 只能看合同对于违约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于 2022/03/17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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