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道路被占向哪个部门反映

就我里吖 |浏览1056次
收藏|2022/03/30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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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03:22

这要看题主所说的“生活区”究竟属于那里管辖而论了,若属于某个单位或企业的,通往办公区(或生产厂区)的“生活区道路”,通常属于该“单位或企业”所属的“生活区道路”,题主可直接与该“单位(或企业)”的“后勤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即可;若属于某个城市周围的特定“生活区道路”情况,该道路应当属于该城市的市政道路管理部门“管辖”,题主可联系该市的“城市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即可。

响响当当响当当

其他回答(2)
  • 小区物业和居委会是最直接的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他们把实际问题反映、投诉到上级机关部门,
    回答于 2022/03/30 04:01
  • 可以向居委会和物业反映,要求居委会和物业让占路施工方出具其建筑的合法有效批文,如果没有就告他们非法占用公共用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回答于 2022/03/30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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