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要”或者“不要”,必须从制度层面去解决。在企业架构上,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一级财务还是两级财务,即母公司与子公司是否分别独立核算?在人事体制上,董监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任职,哪个是主职?哪个是兼职?即日常工作以哪一级为主?在运行机制上,整个集团内部是否实行全成本管理,即内部的公司或部门之间是否所有事务都相互付账?在产权归属上,要租的办公场所属于哪一级的房产,母公司亦或子公司?这几个问题都不复杂,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都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即可;如果贵公司在上述几方面存在规章制度不全面、不清晰、相互交叉或矛盾的现象,建议予以补充完善。这些问题理顺了,要不要“租场所”的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