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法官对原告提交的撤诉申请的审查期限,但考虑到每个具体案件的办理,都会有相应审理期限的限制。因此,通常最晚应该会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相关裁定书。实务中,法官在审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一般都会在2~7个工作日出具相关裁定书,终结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