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国策有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对外开放、节约资源、环境保护、保护耕地、水土保持。1、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确立:1982年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2007年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十七大报告》第五章: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4、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确立: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条:“节约资源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5、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确立: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6、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确立:1998年全国人大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7、水土保持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上指出:“大江大河上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流域治理,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根本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坚持不懈,长期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