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该如何告诉公司,公司会不会以各种理由不给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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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019/05/0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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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4 11:31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双向选择期,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不能适应工作岗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试用期内职工怀孕了,“三期”女职工收到劳动法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否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呢?【案例一】2014年3月6日,王丽娟与重庆市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六个月,自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9月5日。2014年7月份,因需请假至医院检查,王丽娟告知重庆市某公司其已怀孕。重庆市某公司核准其假期,并未对其作出任何歧视性工作安排。2014年9月4日,考虑到王丽娟试用期即将届满,重庆市某公司对王丽娟进行了试用期评估,确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录用为正式员工。重庆市某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决定与王丽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14年8月22日向王丽娟发出《试用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自2014年9月6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其后重庆市某公司确认王丽娟已收到该通知书。重庆市某公司依照双方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了王丽娟工资、从未违规扣发工资。王丽娟认为自己已经怀孕,根据法律规定孕期职工是不可以被辞退的,故向仲裁机构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仲裁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本案重庆市某公司辞退王丽娟并不是因为其怀孕,而是因为王丽娟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可以辞退。

hjhj5836

其他回答(7)
  • 应当不会的,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
    回答于 2019/05/04 13:47
  • 有这个可能性,所以你要做好进行劳动仲裁的准备。一旦申请劳动仲裁,最后肯定是你赢,但是这家公司你肯定呆不住了。
    回答于 2019/05/04 13:35
  • 按照劳动法应该不会,但要结合有些公司的特点。你也知道,公司如果找理由显然不会以怀孕为由辞退,那就要小心挑毛病逼试用期员工离职了。能给的建议就出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取得好的口碑,不要让人抓小辫子了。
    回答于 2019/05/04 13:06
  • 法律是不会为难你的但是还是建议你转正以后再说毕竟试用期一般都很短
    回答于 2019/05/04 12:47
  • 建议转正后再告诉公司。
    回答于 2019/05/04 12:17
  • 建议你转正以后再说。。
    回答于 2019/05/04 12:08
  • 看看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对此有没有相应约定
    回答于 2019/05/0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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