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能怪交警判定。交警判定是有依据的。是司机在陈述时没有把握好陈述事实时用的定性词语。当然,陈述只是一方面,关键还是看路面。但从陈述上来看,A车司机的交规不熟悉。交警在问谁在前谁在后时,A车司机应回答,A车直行,B车变道。或者A车在中间,B车在右侧(右前方也可以)。但是回答A车后B车前,当然是判追尾全责了,没问题。当然,即使不这样回答,也还是这样判定,因为照片显示是B车在前,已经进入减少的车道。交警追问一下,就是让A车司机知道自己的责任是在哪。交法规定,在车道减少造成堵塞时,应交替进入。即一车道一车道交替进入,此时,不存在变道的问题,只存在前后的问题,即谁车在前谁进入。依次交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第三款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楼上几位回答变道让直行的,是没有认真学习交规,以后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也会吃亏。A车司机也并不是没有申诉成功的机会,前提是有行车记录,并且A车前面已经让行第三车道车辆进入过一次,这样,就是A车依次进入。但如果是A车前面并没有让行第三车道车辆进入,那依然还是A车全责。即A车前方是第三车道进入的车,A车无责。A车前方是第二车道的车,A车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