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遗嘱和调解协议书,是两种法律关系截然不同的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作出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调解协议书,是指产生纠纷或者异议的当事人双方,在相关机构或者与当事人双方无利害关系的人的主持下,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承担责任等方面,经过调解达成一致,将此调解结果形成书面文件的法律行为。该提问体现的情况,如果按照遗嘱来分析,并不不具有遗嘱具有的性质特征;要是按照调解协议来分析,也看不出与这两位女儿、侄外孙女有什么具体利害关系。提问者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