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沃锋问答-赞臣社区旗下知识互动平台! [
请登录
]
|
[
免费注册
]
沃锋问答-赞臣社区旗下知识互动平台
问答首页
问答动态
问题库
问答专家
知识专题
站内公告
全部分类
>
社会民生
看守所在押人员最多呆多久
社会民生
匿名网友
|
浏览1077次
收藏
|
2019/08/09 10:27
满意回答
检举
|
2019/08/09 10:51
多的有三年的。
评论(0)
加载中...
张大欣
解元
|
采纳率100%
|
回答于 2019/08/09 10:51
其他回答(6)
丶Wonpe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一直关在看守所等待判决。如果犯罪行为轻微的经公安、检察、法院批准,也可取保候审。如果被判刑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则直接转到监狱收押。若判的刑罚在一年以下,则会继续关押在看守所服完剩余的刑法。若判缓刑,一般情况下到社区司法所进行娇正。
评论(0)
回答于 2019/08/09 12:30
加载中...
佳佳猫2
这个极限期限,真的无法确定!
评论(0)
回答于 2019/08/09 12:17
加载中...
我就不
现在一般是一年以内。。
评论(0)
回答于 2019/08/09 11:51
加载中...
雨农11
这个不好说,只要没判刑,有必要就可以在看守所羁押,有好几年的。
评论(0)
回答于 2019/08/09 11:25
加载中...
有道理9
原来最多的有在看守所呆十几年的,但现在应该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如果没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最多在看守所呆37天,37天后侦查机关必须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必须放出来或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又是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案,那么犯罪嫌疑人要一直呆在看守所直到法院判决,如果判决无罪,就当庭释放,如果判决实刑,就送往监狱服刑。有一些轻微的刑事犯罪,如盗窃、侵占、重婚等,即使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或其辩护律师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是否批准,应当由侦查机关决定。
评论(0)
回答于 2019/08/09 11:11
加载中...
旖旎无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评论(0)
回答于 2019/08/09 11:04
加载中...
相关已解决
4个回答
雍正为什么说用膳需要按照御膳房的规矩来定,他自己也不能随意更改
1个回答
职中毕来自业,体重不到110的可以参军吗
2个回答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意味着什么
1个回答
法院法官审判员徇私舞弊,并抢劫银行和证券资金来自16.8万,能判死刑吗须永?
2个回答
豪华会所的服务那么昂贵,物价局为什么不介入调查
2个回答
申诉可以向法院、检察院同时提来自出申诉吗?法律依据是?
2个回答
叛逃与移主地宣民的区别
2个回答
塞莱斯廷预言里讲的靠谱建略情州种继吗
1个回答
参加比赛比不只是为了击败别人更是要挑战自己有什么启示
2个回答
为规斗神游界植整迅乱活推什么咱们国家的军工生产不下放到民企?
0
人关注该问题
>>
>>
+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