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无缘无故打我我还手算是正当防卫吗

360U3157537401 |浏览1244次
收藏|2019/09/22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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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2 23:54

1、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是有前提条件、时间条件、目的要件、对象要件以及程度要件。也就是说需要在对方对您过第三人实施不法侵害时,为了阻止不法侵害发生而采取的不超过防卫限度的防卫措施。比如你看到一个人看着你走过来,你觉得他要揍你,于是你把他揍了,这就不是正当防卫。还比如,你今天被一个人打了一顿,明天你去把他打一顿,这也不是正当防卫。3、所以,别人无缘无故打你,你还手不算是正当防卫。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壹仟年以后

其他回答(2)
  • 属于正当防卫
    回答于 2019/09/23 00:18
  • 答:无论“无缘无故”还是“有缘有故”,也无论打人的是谁,只要“打你”(对你进行人身侵害),你就有权“正当防卫”,防止自己受到伤害。在可能的情况下,防卫尽量不要“过当”,以对方停止侵犯为止。
    回答于 2019/09/2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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