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仅限于讨论扔粉笔头(一个粉笔头引发的血案)与受害人死亡,显然构成侵权。现代侵权法以自己责任为一般原则,该原则的核心为行人人对且仅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其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以行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乃是侵权损害中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联系,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我们认定因果关系成立一般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依循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公平正义观念及善良风俗习惯对于加害行为是否具有发生该损害结果的可能性进行判断,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该事件为损害发生的不可或缺的条件;(2)该事件实质上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至于能否按刑事犯罪量刑,在以扔粉笔头的前提下,难以成立。在承担民事赔偿方面,可以讨论承担责任的问题。扔的是榔头或砖头,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