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无证据乱判舞弊怎么办

匿名网友 |浏览1223次
收藏|2020/01/14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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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07:17

楼上的兔子,你真的认为适用行政复议法吗?你懂复议法吗?老师定性为作弊,不是行政行为,申诉到教育局,教育局对教师的处理是内部人事处理,不适用行政复议法,复议法第八条讲的很清楚。你贴出来的第三条是复议机关的职责,不是法律依据。应当依据的是《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但这个事还没到要走法律途径或者去教育局申诉控告的地步。因为首先呢,你自己也存在问题。试卷做完了,应该再检查检查。如果检查后没有问题或者自己再也做不出来的时候,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交卷离开考场。第二呢,考场有考场规则,舞弊也有舞弊的定义,不是说直接找答案才叫舞弊,其他的就不是舞弊。第三,要有尊重老师的态度。从你的描述来看,要么是你不尊重老师,要么是老师特别针对你。因为正常的监考来说,发现这种情况的,一般都是直接收走或者提醒学生自己收起来,不会在第一次的时候就直接点明舞弊这个词,更不会在考场就大声问谁写的。如果真的定性你为舞弊。正确的做法是邀请第二监考教师确认。然后直接在考场记录上写明,某某考生几点几分做出了什么举动,不直接定性,最后是由考务组定性是否作弊的。第四,如果是学校的内部考试,你不用太过在意。以后考试时注意就行了。第五。如果考试成绩出来后,你发现成绩按0分处理。那么你可以向学校申诉。如果学校处理不当,你可以向教育局申诉。教师法和保护法都有明文规定的。第六。其实你应该及时和老师沟通,把情况讲明。要尊重老师,老师也会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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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可以进行申诉,向教育局提交申诉书,如果不处理,你可以起诉教育局。【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回答于 2020/01/14 08:20
  • 可以向校长举报,向家长说明情况。
    回答于 2020/01/14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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