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没写隐性事项,可以视为没有吗?

我名不好记 |浏览574次
收藏|2020/01/2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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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3 21:32

如果这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立遗嘱人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对方的财产立遗嘱人是没有权利说给谁就给谁的

潮起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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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特别的授权,那么立遗嘱人只能够在遗嘱里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擅自决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侵权行为。属于配偶的那部分是他无法自己决定的。既然是用公证书来订立遗嘱处分财产给某个子女,那么公证的时候就应当首先查明确认设立遗嘱的财产是属于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否则,就出现问题了。立遗嘱人只能够在处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属于配偶的那部分无权处理,如果处理,也需要配偶自己确认同意,否则,公证书是违法的。是可以通过程序甚至是法院裁判确认无效的。
    回答于 2020/01/23 21:58
  • 不能,你只能先撤销公证,然后再做新的公证书。
    回答于 2020/01/2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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