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劳动法相关问题。

爱喝水的鱼_692 |浏览1116次
收藏|2021/11/21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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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1 05:23

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1、《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2、《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 、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ZZZ78121

其他回答(2)
  • 去劳动局投诉,违反了劳动法
    回答于 2021/11/21 05:58
  • 公司每周六都要求员工上班,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不过加班费每天标准50元是少了点,应该按照平常每天的工资标准发放。按照每周休息一天,星期六也是工作日,不是加班,考勤异常要加倍扣钱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的。按照你反映的情况,维权只能要求周六按照其他工作日同等待遇,按照标准发放工资,没有其他维权的要求,如果觉得被这种规定压榨习惯麻木了,不适应工作的可以辞职,另换单位工作。
    回答于 2021/11/2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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