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评价,亦称“危险评价”、“风险评价”。指探明系统危险、寻求安全对策的一种方法和技术。是安全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在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前,掌握系统内可能的危险种类、危险程度和危险后果,并对其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从而提出有效的危险控制措施。可用事故率评价指标,也可用工效学方法评价,如通过业务分析、实验方法、模拟法、可靠性测定和动作时间研究等进行评价。2、安全评价的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二条规定、第六条规定。安全评价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3、安全评价的作用主要有这样一些:一是可以使系统有效地减少事故和职业危害。二是可以系统地进行安全管理。三是可以用最少投资达到最佳安全效果。四是可以促进各项安全标准制定和可靠性数据积累。五是可以迅速提高安全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4、从上述定义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安全评价上实行的是准入制度,安全评价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责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产经营单位正常运行、事关国家、社会和谐安定,因此要求极其严格。我国安全评价机构实行准入制度。资质审查通过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只有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注册安全评价师方可以从事出具编写有效的评价报告签名。5、综上所述,从事安全评价工作不但有专业方面的限制,还需要比较丰富实践经验和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一般讲,应该具有大学工科或相近相似专业学历,以及从事安全、技术等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必须取得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质才能从事。这个相当难,有不少从事者考了多年还未通过,若属非专业人士最好不要去浪费时间、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