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要求赔偿,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

360U3369632861 |浏览623次
收藏|2022/05/04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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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4 05:40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L_海米

其他回答(3)
  • 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对于财产分割要公平协商解决,当年她出资购买的家具等如果是婚前财产,应当折现,当然男方婚前以结婚为目的为女方购买的物品,如黄金手饰等女方应当返还,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回答于 2022/05/04 06:42
  • 要求给与对方的私有财产,也可以称为小金库。
    回答于 2022/05/04 06:22
  • 离婚就是分家分财产。分的是共同的财产,个人用品归个人。
    回答于 2022/05/04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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