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其岗位职责因工程项目、所在地域不同,因此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这样一些主要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