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乡镇供销社的法人,改制时解除劳动关系留任至今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不予仲裁怎么办

小溪入海 |浏览911次
收藏|2022/06/20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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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03:39

可以仲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仲裁庭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其中,(⼀)、(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只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事情就好办了,可以主张补缴保险,双倍工资赔偿等。

L_海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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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答于 2022/06/20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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