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建造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城市规划条例》自1984年1月5日起实施,从1984年1月5日起没有审批就是违建。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所有单位以及组织,如果有在城市规划单位中建设的需求,只能利用属于集体性质或者国家性质的土地,一定要得到有关部门合法准许的计划书、建设有关资料或者是其他的能够作为证明的材料,然后才能找到城市规划管理单位告知自己想要使用土地的想法。单位或者组织在提出土地申请时,一定要先得到城市规划管理单位审核准许土地的土地面积、地址和区域,而且在把建设准许证件拿出来之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