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依职权追加被告,但因地址不详没有送达的,法院可以撤销追加吗

胡琼芬 |浏览770次
收藏|2022/08/11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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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03:25

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L_海米

其他回答(1)
  • 不会撤销的,会能清地址送达的,实在不行也可公告送达,不用担心,有联系电话就更不用担心了,
    回答于 2022/08/11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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