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与签订了合同,但没的约定交费时间,现在起诉业主,法院判按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时间交是否合法?

360U475760422 |浏览514次
收藏|2022/09/02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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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05:18

物业与业主与签订了合同,但没的约定缴费时间,但前期有过合同,可以按照前期合同执行,所以法院判按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时间(按年)缴是合法的。如果前期没有过合同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第四项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按照这项规定,业主可以随时缴费,物业可以随时要求业主缴费,但应该给业主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在物业给业主准备期间业主仍没有缴纳的,应该属于违约。

zsz321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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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业主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期限,一般二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的物业服务合同约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回答于 2022/09/02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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