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就加倍偿还”属不属于敲诈?

360U2732462685 |浏览882次
收藏|2022/11/10 03:01

满意回答

2022/11/10 03:08

首先,敲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敲诈勒索罪。一、A属不属于敲诈?很显然按以上定义来说,A并不属于敲诈。二、B欠钱不还 能不能给处分?B欠钱给处分也不太可能,一般来说学校会选择调解,而且报警的话也没构成1000以上金额,顶多和学校一样也是调解。三、AB因为财务纠纷打架能不能给处分?如果打的比较严重,只有可能给处分的,但是不是按财务问题,是按打架斗殴,双方的责任。

Freeter职业

其他回答(1)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需要进一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以生活紧张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可以直接报警,不能起诉诈骗。如果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客观上使用了欺骗方法,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一时无力偿还,应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诈骗罪不成立。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借钱不还一般不构成诈骗,不能起诉诈骗。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自愿”交出财物。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应该 明确 ,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 一方是单纯 地负有 义 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 以便支付令能够直 接送达。 符合 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 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 日内 提出 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于 2022/11/10 03:39
0人关注该问题
+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