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为合法,受法律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为高利贷,法律不保护。再回到本题:需要吗亲,张三放贷的“二分利”,是月息?还是年息?如果是年息,二分利相当于20%,没有超过法律规定,只要双方自愿,借贷行为合法;如果是月息,二分利相当于年息240%,大大超过法律规定,无论双方是否自愿,借贷行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