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喜用神为分别为“木火”。 此说看似专业,实为外行。盖因取名一事,实为“五行禳吉”。凡“五行禳吉”,皆须“以喜为用、喜用合一”,既然“喜神”为“木火”,那么用“喜神木火”进行“五行禳吉”,就是“用神”为“木火”,岂可将“喜用神”对立分开,说是“喜神”为“木”,用神为“火”——“喜用神分别为木火”呢?此说定为“幼稚初学”,无知妄言,大谬特错。应该是“喜神”为“木火”,用神当然也就是“木火”。“以喜为用、喜用合一”,《易学》中人当须谨记。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林女喜用神为“木火”。 设若林女八字喜用神果真为“木火”,自然名字易起。但现在关键问题是:林女八字喜用神是否果真是“木火”?这个“喜用神木火”的结论,是从哪里得来?究竟是正确还是错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钥匙就是林女的原本“生辰八字”,可惜本题干却并未表明。 没有原本“生辰八字”,一切皆为无稽之谈。所以,欲求本题真解,必须速速表明其“年月日时”四柱俱全的原本“生辰八字”。